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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oadmin 2024-07-18 人已围观
简介广东省2007年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一 3+小综合+X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自然科学综合能力测试(小综合)+中学课程基础能力测试(X)”。 “3”是指语文、数学、英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下称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自然科学综合能力测试”(下称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 “中学课程基础能力测
广东省2007年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一 3+小综合+X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自然科学综合能力测试(小综合)+中学课程基础能力测试(X)”。
“3”是指语文、数学、英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下称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自然科学综合能力测试”(下称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
“中学课程基础能力测试”分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3+小综合为必考科目,X为选考科目。
考试内容:
1、语文、数学(文、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必修和选修要求;英语考试内容按课程标准中的8级要求;
2、文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理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
3、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录取原则:
1、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及总分用标准分呈现。
2、每位学生考试总分由5科合成,即4门必考科目和1门选考科目,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
3、录取分数线依据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批次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还同时公布术科分数线)。录取时,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投档。外语类专业可兼招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不单独划录取分数线。
方案优势:科目设置既保持了我省现行高考方案具有基础性和选择性的特点,又减少了考试内容,有利于减轻学生课业和心理负担,关注到同一学习领域不同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体现了我省高考改革的延续性。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特点必修加选修、综合评价都有所体现。考试内容既体现以必修为主,又顾及选修的要求。计分方法考虑到不同选考科的群体差异,将选考科与招生专业结合,克服了我省现行高考方案中计分方法不科学的问题。
方案二 3+基本能力测试+1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基本能力测试+1”。
“3”指语、数、英,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基本能力测试”是指经过普通高中正常学习的学生应掌握的能力的考核。“3”和“基本能力测试”是必考科目。“1”是指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是选考科目。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史类专业、理工类(含农医)专业、体育类专业、音乐类(含舞蹈、表演、播音)专业、美术类专业。
考试内容:1、3同上。2、基本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以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通用技术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为范围,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体育、音乐、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录取原则:同方案一。
方案优势:科目设置突出了基础性的特点,体现对高中学生基础知识的全面要求,可有效避免由于高考文理分科导致的高中生过早偏科造成基础知识缺失的问题;同时保证了选择性的需求。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特点必修加选修,综合评价都有所体现。考试内容既体现以必修为主,又顾及选修的要求。计分方法考虑到不同选考科的群体差异,将选考科与招生专业结合,克服了现行我省高考方案中计分方法不科学的问题。
方案三 3+小综合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
“3”指语、数、英,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小综合”分为“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和“科学综合能力测试”(下称“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覆盖思想政治,历史、人文地理等学科;理科综合覆盖物理、化学、生物、自然地理等学科。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史类专业、理工类(含农医)专业、体育类专业、音乐类(含舞蹈、表演、播音)专业、美术类专业。
考试内容:1、3同上。2、文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人文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理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自然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体育、音乐、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录取原则:
1、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总分用标准分呈现。
2、每位学生的考试总分由4科合成,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的标准分。
3、录取分数线依据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批次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还同时公布术科分数线)。录取时,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投档。外语类专业可兼招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不单独划录取分数线。
方案优势:科目设置突出了基础性的要求,减少了考试科目,有利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考试内容包括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有利于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的全面实施。考试科目简单,同一考生群体可比性强,招生录取操作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