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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录取顺序是怎样的_江苏高考录取方案
tamoadmin 2024-05-25 人已围观
简介1.江苏2021新高考录取方案解读!2.2021江苏高考录取政策3.江苏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4.江苏省新高考政策5.2023江苏省高考政策6.2020年江苏高考录取办法及照顾政策公布招生录取工作 (一) 招生制度在全国统一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全国在江苏招生高校的录取工作。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按批次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各高等院校必须依据考生志愿,按统考成
1.江苏2021新高考录取方案解读!
2.2021江苏高考录取政策
3.江苏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4.江苏省新高考政策
5.2023江苏省高考政策
6.2020年江苏高考录取办法及照顾政策公布
招生录取工作 (一) 招生制度在全国统一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全国在江苏招生高校的录取工作。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按批次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各高等院校必须依据考生志愿,按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不断扩大自主招生高校的数量和录取新生比例,逐步健全高校自主录取机制。 (二) 招生章程各高等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中应明确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和录取办法。有面试要求的高校,招生章程中应明确考核范围和规则等。 (三) 划线办法 1. 按照不同录取批次高校对生源质量的基本要求,分别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相应的等级规定。 2. 根据不同录取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总数,并放宽一定比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成绩(不含附加题分)规定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划线办法另定。 3. 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四) 志愿填报 1. 考生在高考科目成绩、全省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公布后填报志愿。 2. 以下要求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必修测试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合格。3. 以下要求作为考生填报普通类本科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必修测试科目均达到C级(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视为C级)及其以上,选修测试科目均达到B级及其以上。 (五) 投档办法 1. 依据各高等院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加附加题分数,以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 体育、艺术类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和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六) 录取办法 1. 高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办法,依据考分、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2. 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院校,可以依据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面试成绩,自主录取。 3.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生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4. 部分专科院校经批准,可以依据考生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试行注册入学。 5. 体育、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可以根据专业要求,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录取新生。 六、 保障措施高考方案的实施需要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以及高校、中学的共同配合,齐心协力,做好保障工作。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的措施,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各地必须纠正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评价学校的现象,努力营造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招生考试部门要适应高考改革的要求,加强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招生考试部门和各高校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高考招生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中学要进一步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切实提高课程组织实施的能力,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原则,努力探索建立新的评价体系,激励和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地发展。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2021新高考录取方案解读!
江苏作为我国的高考大省,拥有着较高的教育水平,也是2021年即将改革为新高考的八个省份之一,在考试模式、分数、录取等方面都有了不小的改变。那么,2021年江苏高考分数怎么分配?总分数值有变化吗?本期我就为大家回答以上两个问题,并附上江苏新高考录取方案。
一、2021年江苏高考分数怎么分配?
2021年江苏将采用新高考模式——即“3+1+2”模式,总分为750分。而 考生的总分由语、数、外3门科目的成绩加上3门选择性科目考试成绩组成 。具体分数分配情况如下:
1.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考试30分)3门科目每门150分,共450分,成绩直接计入总分;
2.选择性科目的考试成绩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1”)的成绩直接计入总分,而另外2门科目(“2”)的分数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江苏省新高考赋分制计算方式:考生按照原始分数的高低进行排列,并根据各级人数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着5个分数段。下表为具体的等级赋分情况:
总的来说,2021年江苏新高考不仅在总分分值上有了提升,而且各科的成绩分配、所占分值也不同于以往,而学业水平考试的选修科目也从只按等级表示变为按等级计入总分。
二、江苏新高考录取方案
由于江苏省的高考模式有所改变,其志愿填报、录取方式也有一定的改变。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新高考改革方案,我整理了江苏2021年志愿填报以及录取方式,并与以往的情况作了对比:
1.志愿填报
1)现行方案: 各批次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而每所院校中又可以报考6个专业志愿及一个服从调剂;
2)2021年新方案: 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填报志愿。
院校专业组是指:高校对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也就是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2.录取方式
1)现行方案: 分为文科、理科,在满足等级的情况下,按照分数进行排序,并且区分本科一批、二批。
2)2021年新方案: 各高校物理、历史两个科目分开录取,并按照统一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并且合并了本科一批、二批。
2021江苏高考录取政策
江苏2021新高考录取方案解读!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大家等待已久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方案终于落地,面对40个志愿240个专业、填报批次,划线标准等,各位家长还是有很多疑问,今天我们就聚焦一下江苏省教育厅如何解读?
一、关于考试与成绩
Q:2021年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有哪些?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有哪些?
A:2021年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生可以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考生首先从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Q: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A: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考试安排为:
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以教育部统一公布的安排为准,如有调整,我省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
Q:考生报考科类有哪些变化?
A:2021年考生报考科类由改革前的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4个科类,调整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3个科类,每个科类按考生的首选科目不同分为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
Q:考生报考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有什么要求?
A: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Q:高考文化总分是如何组成的?
A: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各统考科目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历史、物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Q: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考试成绩的等级分是如何转换的?
A: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对于某一再选科目,考生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转换规则和步骤如下:第一步,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第二步,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段,从而将考生的等级转换成了等级分。
二、关于计划编制、招生批次与划线办法
Q:2021年招生计划是如何编制的?
A: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招生计划均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院校公布的招生总计划数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
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Q:2021年招生录取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A:2021年招生录取共设3个批次,其中本科2个批次,专科1个批次,分别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与改革前相比,合并原本一、本二批次为一个本科批次,合并原体育艺术类专科批次、文理类专科批次为一个专科批次,取消原注册入学批次。
在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院校(专业)包括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改革后,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院校(专业)与改革前基本一致,具体招生院校(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仍分3小批依次录取。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在本科批次招生的院校(专业)包括除本科提前批次及特殊类型招生外的普通类本科招生院校(专业)。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在专科批次招生的院校(专业)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院校(专业)。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士官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批次依次进行,具体安排见录取进程表。
Q:合并本科批次是基于什么考虑?
A:《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本科批次,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能够更好满足高校、考生及社会的发展需要。从高校的角度考虑,有利于高校更好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引导高校注重内涵发展,专注特色专业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考生的角度考虑,进一步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引导考生结合个人志向、学科兴趣、个性特长,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促进考生成才成长。从社会的角度考虑,有利于扭转简单用录取批次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片面导向,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推动高等教育公平发展。
Q: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A: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生源情况、考生成绩等因素,分科类、相应类别和科目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普通类
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
(2)体育类
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体育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3)艺术类
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美术类省统考、音乐类<声乐、器乐>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校考)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高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Q: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是如何划定的,有什么作用?
A: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院校(专业)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的参考。
三、关于志愿设置和填报
Q:2021年在志愿设置和填报方面有哪些主要变化?
A:与改革前相比,志愿填报单位、志愿数量和填报要求发生了变化。
(1)志愿填报单位
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按“院校+专业(类)”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2)志愿数量
增加平行志愿数量。改革前各批次平行志愿设置8个院校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10个院校志愿。改革后,普通类的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设置一致。
(3)填报要求
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我省填报志愿的时间段和填报方式与改革前相同,仍采用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分本、专科两个阶段组织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
Q:如何理解“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的志愿模式?
A: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具体说,一所院校被拆分成若干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包含若干个专业(类)。改革前,考生填报某一院校志愿时,可在该院校文科、理科等某一科类下的所有专业中选择专业;改革后,考生填报某一院校专业组志愿时,只能在该院校专业组内的所有专业中选择专业。如果拟报考某院校的两个专业分布在该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中,考生须分别填报两个专业所在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例:“A大学专业组4”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包括通信工程等若干专业;“A大学专业组5”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包括临床医学等若干专业。如考生拟同时报考A大学通信工程和临床医学2个专业,应同时符合以上2个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 “A大学专业组4”和“A大学专业组5”两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并分别在两个院校专业组中填报通信工程、临床医学专业志愿。
Q:各批次志愿是怎样设置的?
A:(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各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设置一致。
(2)体育类
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各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设置一致。
(3)艺术类
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本科提前批次中第1小批和第3小批实行传统(顺序)志愿,第2小批实行平行志愿。专科批次中,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专科批次中,艺术类考生只能在传统(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Q:特殊类型志愿是如何设置的?填报特殊类型志愿有何要求?
A: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填报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符合相关院校相应招生资格,且高考成绩等达到有关要求。
Q: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专业吗?
A: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也可兼报普通类专业。本科提前批次的普通类的各类院校(专业)、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等均不能同时兼报。专科批次的定向培养士官计划与体育类、艺术类不能兼报。
Q:志愿填报时,考生选考科目应如何对应高校选考范围要求?
A:高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提出本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应对应高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精准填报。一是符合首选科目“历史”“物理”要求。比如,历史等科目类下的专业,只有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能填报;物理等科目类下的专业,只有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能填报。二是符合再选科目要求。
(1)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
(2)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填报,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填报;
(3)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科目方可填报,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和生物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科目的考生才能填报;
(4)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只需选考其中1门的,考生选考该2门科目中的任意1门即可填报,如某校某专业要求考生选考化学或生物科目,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只要选考科目中有化学或生物科目的考生即可填报。
Q:如何查询招生院校对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要求?
A:考生可以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或通过我省《2021招生计划专刊》查询各高校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Q: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A:考生要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仔细阅读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计划专刊等,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要求。根据自己的成绩、选考科目、志向、体检结论等,慎重报考。省教育考试院将开发专门的志愿填报服务系统,提供招生院校专业选科要求等信息查询、志愿预填报等服务,帮助考生进行志愿填报。
四、关于投档录取
Q:2021年录取方式是什么,有什么变化?
A: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组成,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主要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部分特殊类型及有相关要求的招生除外。
与改革前相比,主要变化为:
(1)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
(2)专业调剂范围不同。改革前,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可在招生院校未录满专业中进行调剂,改革后,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
Q:如何理解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A: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Q:平行志愿投档时,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投档分是如何构成的?
A:平行志愿投档时,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投档分按以下规则执行。
普通类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
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构成办法为:
(1)体育类: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3)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符合照顾加分投档政策,则按有关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Q: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投档分相同时如何排序?
A:普通类使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体育类、艺术类使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江苏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法律分析:2021年江苏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发布》 五、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命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我省负责命题。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正确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要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要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工作的激励机制,提升国家教育考试命题能力和水平。
江苏省新高考政策
平行志愿具体投档办法: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由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20或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只要被检索的20或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
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续院校专业组。
普通类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为:
体育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平行志愿填报技巧
1、平行志愿在投档时,系统会自动将未被录取的考生,分成文理两部分,然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遇到一些考生分数相同时,就会一次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所以,虽然平行志愿中的院校是平行的,但是系统检索、投档是有先后顺序的,一般情况下,院校排序的先后就是投档的顺序。
所以考生如果在填报的平行志愿中,填报了多所院校,那么,档案就会投到这些院校中的第一所。所以平行志愿填报技巧第一式就是,选择最想读的学校填在靠前的位置。
2、虽然说平行志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考生填报志愿的压力,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但是平行志愿也不是万无一失的,也存在落档的风险。
平行志愿落档的情况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档案投不出去,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考生对自己的定位不准确,平行志愿中选择的院校投档线过高;二是,投档了,但是却被退档;三是,考生自身条件或单科成绩不符合要求被退档。所以,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的时候,也要慎重!
2023江苏省高考政策
关于江苏省新高考政策如下:“3+1+2”
首先是“小高考”,江苏省这个特殊的设计将在2021年高考中消失,和其他省份一样,所有江苏高中生需要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或类似的名称),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会考”,通过了这个考试,高中才能顺利毕业,同时才拥有参加高考的资格。
但是注意3点:这个合格性考试难度通常是较低的,而且成绩体现只有合格与不合格,的是这个考试的成绩不会计入到高考中(这也是与小高考的差别)。
江苏新高考政策为必考+选考制,选考采取“3+1+2”制度,3即语数外3科必考,1为物理、历史2选1,2为地政化生4选2。同时,还有一点变化是:所有科目都当年有效,而且统一在当年夏季高考中进行考核。
新高考分值也有“很大变化”,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所谓的很大变化实际上是江苏新高考分值变为和其它绝大多数省份一样的750分制:语数外3科满分各150分,物理/历史满分为100分(原始分),再选科目满分各100分(赋分)。
伴随着选考制度一起诞生的还有赋分制(必要性、原理可以参见原始分、赋分制?究竟哪种方式才能实现的公平?),由于江苏采用3+1+2选考制,根据规则“3和1”均采用原始分(即卷面分)计入总成绩,而再选科目(也就是“2”)采取赋分后计入总成绩。
赋分方法如下: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 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 15、35、35、13和 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
将 A至 E? 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 100~86、85~71、70~56、55~41 和 40~30? 五个分数段,得到考生的转换分,从而将考生的等级转换成了等级分。
2020年江苏高考录取办法及照顾政策公布
2023江苏省高考政策如下:
江苏新的高考改革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采取“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江苏高考新政策选科方法:
不同的选科组合可以报考的专业不同。如果没有固定的专业要考取,就要充分考虑专业覆盖的问题,合理避免出现想学的专业因为限考问题不能报考的尴尬。总体而言,物理是专业覆盖率最大的科目,而物理、化学、地理这个偏理科的选科组合,在专业覆盖率上可达99%以上。
高考加分政策:
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2、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
录取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划线原则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高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确定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依据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三)投档原则及办法
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体育类、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或A、B、C、D、E、F、G、H、I、J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续院校。
2.艺术类传统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院校除外),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3.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四)关于政策性降分录取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
(五)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高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单,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高校要按照《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要求,及时缴纳录取费用。
高校依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为妥善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各类遗留问题(如招飞、军校招生体检复查不合格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省招委会批准,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指定有关高校予以解决。所涉及的高校有义务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做好相关工作。
(六)照顾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从2019年起,对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即参加2020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见A加分”政策。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七)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