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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考专业目录-贵州省高考专业目录2023
tamoadmin 2024-10-15 人已围观
简介1.贵州省分类招生条件2.贵州省201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3.贵州考生500分,理科,全省三万五千名左右,有没有可以试着填报的符合国家专项计划的大学4.贵州应用职业技术学校代码贵州省分类招生条件贵州省分类招生条件:由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成绩由考生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原则上,文化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
1.贵州省分类招生条件
2.贵州省201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3.贵州考生500分,理科,全省三万五千名左右,有没有可以试着填报的符合国家专项计划的大学
4.贵州应用职业技术学校代码
贵州省分类招生条件
贵州省分类招生条件:由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成绩由考生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原则上,文化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50%。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分类考试,其文化成绩使用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分类考试,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
考生应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详细了解拟报考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填报院校。
除了录取方式不一样之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分类考试招生定义:
分类考试招生指高职(专科)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方式录取考生。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由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贵州省201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你电话咨询一下贵州师范大学田家炳书院(发行单位)或者贵州教育出版社(出版单位)。
未订阅《贵州招生考试报》的考生可于6月10日后到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一楼门市购买(地址:贵阳市浣纱路66号)。
电子版的就不是太清楚了,据说也不太权威。
预祝好成绩!
贵州考生500分,理科,全省三万五千名左右,有没有可以试着填报的符合国家专项计划的大学
这个应该会有的,请你查看一下招生计划本,谢谢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分为三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一)国家专项计划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属高校、教育部批准的省外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和相关省直高校将面向全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简称贫困地区,见附件)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二)地方专项计划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各高校安排的地方专项计划应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3%,具体计划数将在贵州省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三)高校专项计划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面向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各高校安排计划不少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2%,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1)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标准确认。
(二)审查程序
1.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县级招生办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后,将合格考生名单、资格审查表、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市(州)招生办;各市(州)招生办审查确认后,于5月5日前将高校专项计划汇总名单、资格审查表、相关证明材料报省招生监察办公室。
2.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6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县级招生办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后,将合格考生名单、资格审查表、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市(州)招生办;各市(州)招生办审查确认后,于6月29日前将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汇总名单、资格审查表、相关证明材料报省招生监察办公室。
经省招生监察办公室最终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要按规定进行公示。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资格审查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学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和中学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规范考生报名材料,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中学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和违规录取。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批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
(二)招生政策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若同批次生源不足,将征集考生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四、优化服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要合理安排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各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要优化选拔办法,方便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报考。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各有关高校、中学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引导考生积极报考。
五、严明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各有关高校、中学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教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办法,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好招生信息“十公开”和考生报考资格的公示工作。
各地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督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举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于在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高校专项计划高校名单及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教育部直属高校(红色为已更新)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兰州大学
其他高校(红色为已更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福州大学 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贵州应用职业技术学校代码
贵州应用职业技术学校代码10668。
校园概况: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内涵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立足黔南,面向贵州,辐射西南,培养高素质、高技术、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专业建设:
学院成为国家第三批1+X证书试点单位,5个专业成为贵州省教育厅“商用车销售服务”“汽车油漆调色与喷涂”“数字化管理会计”三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专业,这为我院全面推进“岗课赛证”融合提供了典型示范。
现代化工专业先后成为贵州省第27条、32条产业链建设项目,这为我院服务贵州省形成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生态化的“贵州制造”产品、打造“贵州制造”升级版提供了平台。学院大力支持师生参与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获奖人数大幅度增加。
并且获奖等次由最初的零增长到今天的40余项,其中获得国家一等奖1项。
贵州应用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服务地方经济,培养社会急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招生专业18个。
录取原则:
录取期间本着充分利用招生计划的原则,在总计划数不变的前提下,遵照主管部门计划调整要求调整专业(科类)计划。报考的考生首先应根据自己的高考科类,在《贵州省2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高职《专科》查询我院各专业招生代码等专业信息。
然后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
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分高低依次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