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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转到江苏_去江苏高考
tamoadmin 2024-07-12 人已围观
简介1.外地人在江苏高考,高考后是不是和江苏考生一样按江苏标准录取。本人2.户口在安徽学籍在江苏如何参加高考外地户口在一定条件下可在江苏高考。江苏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从2013年起,凡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2013年,异地高考政策“破冰”,共有12个省份启动
1.外地人在江苏高考,高考后是不是和江苏考生一样按江苏标准录取。本人
2.户口在安徽学籍在江苏如何参加高考
外地户口在一定条件下可在江苏高考。江苏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从2013年起,凡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2013年,异地高考政策“破冰”,共有12个省份启动实施。2014年,异地高考实施地区继续增加。教育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将有28个省份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江苏省是外来务工大省之一。来自省教育厅的统计显示,2013年参加江苏高考的异地考生有374人,其中263人被各类高校录取,录取率近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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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随迁子女的教育,近些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并且参加升学考试。
一、推动普惠性的学前教育。2010年,根据《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这个计划当中,我们专门设立了“城市学前教育的综合奖补”项目,目的在于要支持地方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通过这一行动,这三年来已经有超过300万人次的幼儿受益,这是一个方面。
二、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我们在这一方面,一向采取“两为主”的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可能大家注意到,近些年,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教育保持年均百万以上的增长,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1200万人左右,这些随迁子女超过80%在公办校就读。
三、推进中职免学费政策。从2009年以来,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了中职免学费的政策,而且不断地扩大范围。到2012年,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受益学生占到全部中职学生的90%左右。应当说,到今年有19个省市已经把免学费政策扩大到了全部在校的中职学生。也就是说,在多数省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是不收费的。
四、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2012年8月份,办公厅转发46号文件。按照这个文件,到目前为止有27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有30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外地人在江苏高考,高考后是不是和江苏考生一样按江苏标准录取。本人
江苏可以异地高考。
江苏省异地高考的政策为: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2012年9月1日,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
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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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市异地高考政策:
一、新疆
根据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本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适时出台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
二、山西
从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山西省内就读地参加中考;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山西省内就读地参加高考。
三、青海
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 已在青落户且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青海,并且其原籍省(区、市)高考科目与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青海省 高考分值进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参加高考。
参考资料:
户口在安徽学籍在江苏如何参加高考
只要满足江苏异地高考政策,就和江苏考生一样按江苏标准录取。
2017年江苏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1.非我省户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还须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具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且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就读中学提交《2017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7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4.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法律分析:可以回原籍参加高考,考生必须具有高中三年完整的学籍。
法律依据:《安徽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在皖参加高考的政策。户籍、学籍均在我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自2013年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