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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户籍限制_高考户籍限制是什么意思
tamoadmin 2024-05-29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异地报名规定2.广西高考需要三年学籍三年户籍吗3.高考学籍和户口的要求4.为何取消高考户籍限制5.海南户口参加高考条件四个6.高考户口学籍怎样规定的法律分析:外地学生可以异地高考。只需要满足条件即可。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
1.高考异地报名规定
2.广西高考需要三年学籍三年户籍吗
3.高考学籍和户口的要求
4.为何取消高考户籍限制
5.海南户口参加高考条件四个
6.高考户口学籍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外地学生可以异地高考。只需要满足条件即可。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广东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高考异地报名规定
法律分析:重学籍淡户籍,可以加强学籍管理,放宽户籍限制。即非户籍地考生要在暂住地参加高考,必须在暂住地参加中考、取得高中学籍,并在该地读满三年高中,即可在暂住地参加高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二条 第(一)项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广西高考需要三年学籍三年户籍吗
国家高考制度明确规定,学生须在户籍也就是户口所在省参加高考,不得到其他的省会城市参加高考。各省市自治区关于异地是否参加高考的规定差别比较大。
异地高考规定有的地区对于异地高考的限制较少,学生可以在入学的地区参加高考;有的省分为了消除高考移民现象,规定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在高中有学籍的外地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高考报名条件同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连续具有3年学籍,父母在当地有固定工作等要求。
义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职业教育制度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终身学习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高考学籍和户口的要求
在广西高考不一定需要三年高中学籍,但要户籍在广西,除了本地户籍之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人员,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一)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外来人员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三)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历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我区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满三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止,满三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我区以来在我区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后满三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满三年),须出具初中毕业证书原件。
2、至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年满18周岁,且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精神,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籍,并取得我区高中毕业证书,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五)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满三年),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我区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七)原户籍在我区(以出生后首次户籍登记为准),或出生在我区后户籍迁出又迁回我区,高考报名时户籍在我区的人员,不受学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 》
第一条 主要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有利于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坚持遏制高考移民,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二条 第一款(一)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中考的规定。
第二款(二)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规定。
为何取消高考户籍限制
法律分析:首先,高考资格评定要以学籍为主,淡化户籍,避免户籍制度“画地为牢”。按照高考方面的规定对任何地区均无例外: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中国流动人口过亿,全国约有2000多万农民工子女在城市读书。对于数字庞大的在外地就读的务工人员子女而言,户籍和学籍不对称使得他们从高考起跑线上就没有获得公平的竞争机遇。实际上,这不但牵涉到教育公平,而且也影响了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在现行的“学籍+户籍”的高考管理体制下,移民二代正在成为没有归宿感的“无根的一代”。教育问题不解决,不让孩子们享受到平等教育,这不但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影响孩子融入社会,也不利于流动人口的管理。重学籍淡户籍,可以加强学籍管理,放宽户籍限制。具体讲就是,非户籍地考生要在暂住地参加高考,必须在暂住地参加中考、取得高中学籍,并在该地读满三年高中。
法律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出台《办法》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是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办法》要求加快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学籍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
二、抓紧制订或完善《办法》实施细则。《办法》确定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已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要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完善和调整,尚未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要根据《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操作办法。
海南户口参加高考条件四个
法律分析:高考户籍制度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制度的初衷是:尽可能公平地让人们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长久以来,高考户籍制度是中国能使高考公平度最高的一种制度。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离开户籍所在地工作和生活的人越来越多,导致这类人群子女的生活和学习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沿用至今的高考户籍制度导致随父母迁入城市就学的学生无法在学籍所在地报名高考,要求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现时我国教育发展不均衡,是取消高考户籍的一大障碍。因为取消户籍限制,会带来更多教育上的不平等和不公平。随便举一个例子,如果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的学生,都跑到了一个文化不发达的省或边远地区去考试,就会占据边远地区的学生上大学的名额,这对边远地区的学生来说就不公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高考户口学籍怎样规定的
海南参加高考的条件如下:
申请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有关条件:
(一)本省户口考生在海南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海南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22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海南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海南省高中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为全职引进在海南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被海南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其法定监护人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D类、E类的高层次人才。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海南本省户口考生及“异地高考”报名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要符合海南本省户口考生在海南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或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海南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其中,海南本省户口考生在海南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具体要求为: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海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海南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海南省高中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高中阶段在海南省以外的学校借读的人员(以下简称:“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海南省学校毕业,同时参加了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海南省教育厅办理了借读确认手续。
3、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的引进优秀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优秀人才子女”)。
4、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副军级以上部队的政治部门确认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海南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海南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具体为: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海南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海南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海南省的就读时间,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17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此外,今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符合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考生,也可报名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但二者不能报。
需要注意的是,
以下五种类人员不得报名2018年高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法律依据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同时符合以下(一)或(二)的有关条件:
(一)本省户口考生在海南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海南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20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被我省认定为“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高层次人才。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其法定监护人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的高层次人才。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海南省报名,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即民办本科或独立学院,下同)及高职专科学校。
重学籍淡户籍 ,加强学籍管理,放宽户籍限制。
即非户籍地考生要在暂住地参加高考,必须在暂住地参加中考、取得高中学籍,并在该地读满三年高中,即可在暂住地参加高考。
高考户口学籍可以迁到外省,高考录取完毕以后就跟户口没多大关系了。高考考试及录取的时候才有户口要求,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考报名录取一般按照户籍为原则进行,所以一般情况下,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但是如果父母工作需要或考生学籍原因,考生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本省内其他县市(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的省区参加异地高考。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二条第(一)项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