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

高考艺术加分政策2016,高考艺术加分政策2024

tamoadmin 2024-05-30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艺术特长生政策2.2016年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都有哪些变化3.2016陕西高考加分政策满族高考加分政策法律分析:居住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如果双亲两个都是少数民族+10分,如果双亲有一个是少数民族+5分。换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双亲两个都是少数民族+20分,如果有一个是少数民族+10分。法律依据:《重庆市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51.照顾政策:(1)凡有下列情形之

1.高考艺术特长生政策

2.2016年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3.2016陕西高考加分政策满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艺术加分政策2016,高考艺术加分政策2024

法律分析:居住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如果双亲两个都是少数民族+10分,如果双亲有一个是少数民族+5分。

换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双亲两个都是少数民族+20分,如果有一个是少数民族+10分。

法律依据:《重庆市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51.照顾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不得累加):

在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市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一、二等奖者”、“体育尖子”(按重庆市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奖励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文、理科,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艺术、体育类不加分)(2015年1月1日后获得的,不享受加分)。同时拥有多项项目证书、荣誉的,分值不累加。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2017年起其不再享受),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17年起其不再享受)。

高考艺术特长生政策

高考政策加分项目如下:

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

3、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4、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根据国发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高考的录取方式:

高考的录取方式多数采用网上录取,对考生的录取是根据考生的分数及所填报的志愿来进行的。如今所采用的志愿填报方式,将全国的大学分为若干批次,主要有提前批(军事类院校)、第一批(一本大学,包括全国重点大学、普通1本大学)。

第二批(普通2本大学:包括,公办二本、民办二本)、“第三批”(3本,主要包括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第四批”(高职高专 学校,即专科)。

此外,还有许多高校进行自主招生,但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截止2015年,山东、天津、浙江、福建、四川、广西等省份取消“三本”批次招生,湖北则宣布将于2016年高考取消“三本”批次招生。

2016年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教育部关于高考艺术类特长生的政策主要如下: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管本地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核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办法及招生计划,并指导和监督所属高校开展相关工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实施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并监督在本地设立考点的高校校考考务工作,配合高校复核考生高考报名资格或提供相应审核结果。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和招生工作负总责,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2、严格审核报名资格。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见附件),结合本校实际,确定相应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核办法,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应将采集的考生报名信息、参加考试信息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采集的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比照审核,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信息(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报名条件及报考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等),接受社会监督,重点防范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的“替考”现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配合高校复核考生报名资格,实施资格信息共享和违规行为处理联动机制。3、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点,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命题、考试、评价全程安全、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在考试环节要设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并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上岗,实施标准化考试流程。同一科类考试设多个考场时,应在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随机组合。4、切实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纠正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对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偏低的问题,逐步提高录取要求并提前向考生告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合理划定有关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中央部门高校要率先垂范,要与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相一致,确保所录取学生具备完成学业的基本文化素质。5、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管本地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核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办法及招生计划,并指导和监督所属高校开展相关工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实施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并监督在本地设立考点的高校校考考务工作,配合高校复核考生高考报名资格或提供相应审核结果。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和招生工作负总责,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

第二条 严格审核报名资格。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见附件),结合本校实际,确定相应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核办法,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应将采集的考生报名信息、参加考试信息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采集的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比照审核,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信息(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报名条件及报考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等),接受社会监督,重点防范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的“替考”现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配合高校复核考生报名资格,实施资格信息共享和违规行为处理联动机制。

第三条 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点,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命题、考试、评价全程安全、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在考试环节要设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并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上岗,实施标准化考试流程。同一科类考试设多个考场时,应在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随机组合。

第四条 切实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纠正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对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偏低的问题,逐步提高录取要求并提前向考生告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合理划定有关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中央部门高校要率先垂范,要与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相一致,确保所录取学生具备完成学业的基本文化素质。

第五条 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高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工作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我部关于做好2016年、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执行。教育部授权各地各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等其他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应参照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当年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016陕西高考加分政策满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条件: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照顾

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7、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

上述七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类考生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此外,还有其他可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相关规定,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6年 陕西高考加分政策 如下:

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发布《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高考加分项目再次减少。2015年,陕西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下延10分投档。在奥数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等比赛中的获奖者,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者,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突出者,今年不再具有优先录取资格,仅计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作为参考。

相关规定全文如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

1.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其获奖项目计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第五十七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

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

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第五十九条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十条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第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类考生。

第六十一条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加强宣传工作,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要求,应通过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向社会公布。

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填写《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

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学校录取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仅依据考生志愿、还是依据志愿并参考上述申请表,由招生院校决定。定向就业分数线、定向计划管理等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新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普通高校定向就业生录取工作。普通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

文章标签: # 招生 # 考生 #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