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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考招生办公室_甘肃高考招生办公室在哪
tamoadmin 2024-05-29 人已围观
简介1.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甘肃高考志愿档案状态怎么查3.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4.甘肃教育考试院有微信吗5.甘肃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怎么查,查询电话号码及短信方式6.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艺术统考没过 参加普通高考行吗 #体育高考# 导语 体育高考频道从阳光高考了解到,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指南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保障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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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高考志愿档案状态怎么查
3.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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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甘肃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怎么查,查询电话号码及短信方式
6.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艺术统考没过 参加普通高考行吗
#体育高考# 导语 体育高考频道从阳光高考了解到,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指南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保障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组考防疫工作要求,坚决守住考试工作疫情防线,做到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不因疫情影响考试,确保体育统考健康、安全、平稳进行,现制定体育统考考生指南,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须严格遵守指南各项要求。
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了方便考生离开考场进行核酸采集,允许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手机须自行保管。手机仅用于核酸检测信息登记、出入考点扫描“小兰帮办”二维码,严禁拍摄考试过程、考试场地、本人及其他考生考试细节和隐私,否则将由安保人员带离考场,终止考试,取消今年各阶段考试成绩,记入国家教育诚信档案,并将暂停国家教育考试3年,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考生须持续在“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上健康打卡至本人考试全部结束,健康打卡时会通过人脸及身份证识别方式对考生身份进行验证,并自动获取考生所处地理位置、健康码、核酸检测时间、核酸检测次数及疫苗接种等信息。打卡时,考生还需如实填写来兰、离兰时间、在兰期间住宿地点及酒店名称。
(三)考试前3天至考试结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每天在“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健康打卡情况,分析考生的健康状况,形成考生打卡结论。每天连续成功打卡且健康码一直为绿色的考生视为“打卡合格”,否则视为“打卡不合格”。打卡结论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打卡合格”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严格按照考试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打卡不合格”的考生由体育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确定能否参加考试。
(四)考生需严格遵守考点属地政府和考点疫情防控规定,兰外考生应于指纹采集前三天(5月2日指纹采集)到达兰州,并在兰州市完成两次核酸检测。考生在指纹采集和考试期间进出考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扫描“小兰帮办”二维码,进入考点时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身份核验、消杀等工作。考点在出口设置核酸检测专用通道,考生至少应于5月2日、5月4日、5月6日、5月8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考生健康打卡数据将传送至考点检录系统,未按要求核酸和打卡的将无法进入考点,由此错过考试时间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兰州市以外的考生,可提前在兰州市内预订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宾馆,考试期间选择卫生条件符合标准的餐馆就餐。带队老师、教练员应加强考生管理,要求考生戴口罩、不聚餐、不串门、勤洗手,严格坚守考点、宾馆两点一线,不出入娱乐场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健康打卡、疫情流调发现考生出入上述场所对考试组织、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考生要如实填写《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及反兴奋剂书》,并于指纹采集当天上交采集处。“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七)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检录时间参加考试,不得在非考试时间段进入考点,在入口处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严格按照闭环通道进出考点,不得随意跨过警戒线、不得随意乱串,要服从场地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度,考试结束应迅速离开考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考点逗留。
(八)考生除入场身份核验、考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校园、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在考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使用后的口罩须投掷在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
(九)考生往返考点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口罩,注意卫生,做好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聚集。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进行清洁处理。身体出现疑似症状,应当主动报告,及时就近就医。
(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主动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有关考试要求将及时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
二、考试安排
(一)指纹采集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4月29日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于5月2日严格按照分段时间安排,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及反兴奋剂书》在西北师范大学正门排队,有序扫码、测温、查验证件后进入学校,按规定通道到指定地点采集指纹、建立指纹档案。指纹采集时以左手食指为准,考生未按规定采集指纹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场地安排
三、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报名登记表》上印有5位数的专业考号,此号由计算机随机生成,是考生参加一般身体素质及专项测试的代码,请务必牢记。
(二)考生须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各项目的检录、测试,并配合工作人员身份核查,核对无误且指纹核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测试。证件不全、指纹验证未通过、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者,一律不得参加测试。
(三)考生须严格按照测试项目规定检录时间参加检录,其余时间不得进入考点;2次检录不到或检录后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项目组次(轮次)者,均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律不予补测。
(四)测试采用分组轮换、集中测试的方式进行,5月4-6日为一般身体素质测试,5月7-9日为各专项测试,具体检录时间以《报名登记表》安排为准。
(五)一般身体素质的100米和田径专项的径赛类项目,均在全塑胶场地进行,起跑器由考点提供,考生须穿塑胶场地专用鞋(鞋钉直径4mm,长不超过9mm);考生在上跑道前将再次进行身份确认,确认后不得离开跑道,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六)一般身体素质测试中没有试跑、试跳和试掷。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每人均有2次测试机会,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测试两次犯规的考生,只给一次补测机会,补测所得成绩按70%计入该项测试得分。100m起跑时,考生第一次犯规给予警告,第二次犯规者,成绩按70%计,再次犯规者,按零分计。径赛项目如遇跑动途中串道或影响他人者,取消其该项成绩。专项测试无补测机会。
(七)考生每项测试完毕后,须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印确认。如对成绩有异议,应立即书面向主考提出,过时不予受理;如主考、项目负责人无法当场答复,由其向仲裁委员会反映,仲裁委员会收到复议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八)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应立即按照指定路线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滞留,不得在考场无理取闹、扰乱考试秩序。
(九)考生参加立定三级跳远和有专项特殊要求的跑动、移动测试项目时,一律不准穿跑、跳鞋,鞋底不允许附着其它物质,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考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测试现场均设置监控设备,考生不得离开考试限定区域。
(十一)考生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在考试过程中加强自我保护,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应进行肌肉放松,避免受伤。
(十二)考试期间严禁使用兴奋剂。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过程中对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考生考前要注意饮食安全,无法确保食品(尤其是肉食品)可靠来源时,要有意识调整饮食结构,以防食源性阳性出现;因伤病需要治疗时,要主动向医师说明考生身份,确需使用含有违禁物质的药品或禁止方法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十三)如考试因天气、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进行,由领导小组研究更改考试安排,并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考试场地张贴公告,使用广播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收听。
(十四)考试成绩将于2022年5月下旬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四、违纪处理及举报途径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疫情防控要求,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及疫情防控要求(如拒绝考务工作人员检查、穿着印有学校名称、考生姓名等明显标识的服饰、扰乱考试秩序、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等)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本人及所在学校相应责任。
(二)带队教练员和考生家长要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及疫情防控要求,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外聚集。如对考试过程及成绩有异议,应通过正常渠道向考务组反映。对无理取闹、扰乱考试秩序者、妨害疫情防控,对考试组织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家长以及带队教师、教练,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违规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告知所在学校(单位)。
(三)凡在考试中存在冒名顶替参加测试、使用兴奋剂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弊相关条款依法处理;对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测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等行为的考生及其他人员,除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开通举报电话:考点办公室0931-7971922、纪律检查组0931-7971026、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8440730,并在考场周边设置4个举报箱,接收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若发现任何工作人员、考生等有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或向考生收取除考试费以外的其他费用,请依据事实举报。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点击“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界面,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点击“点击下载报名”,点击“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进入,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末尾是“X”的需大写)及验证码。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TheNationalCollegeEntranceExamination),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甘肃高考志愿档案状态怎么查
为保证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319
第六条 学院性质:学院属于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 学习形式和学制:全日制 三年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学院总校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在甘肃省兰州市设有兰州校区。
第十二条 办学理念:知能合一,敢为人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四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学生通过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全部为统招计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计划,并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等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九条 在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学院将按科类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完成下达的招生计划为止。当报考生源不足时,学院将按照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专业志愿分配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执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当出现专业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为避免生源流失、计划浪费,尽量满足考生意愿,提高计划执行效率,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院同意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学院纪检监察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各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八条 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招生考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资格复查。考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学院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政策做休学或退学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试(测试、测评)过程中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第三十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学费4500元/年·人(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和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学费4200元/年·人)。
家境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可到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专业计划、招生专业等详细信息可在当年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学院网站中查阅。
第三十二条 通讯****。
学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107号
邮政编码:741001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938—8361482
学院招生咨询QQ群:875092198 学院网址:学院招生办公室网址: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gsjdxyzs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院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规定若与本章程不相符,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
甘肃高考志愿可通过省考试院录制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各市、县(市、区)招办、院校招生网站查询。
1、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统统导航-录取查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输入本人报名序号、信息查询密码、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
即可查询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信息。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一般都会设置快捷按钮,点击菜单栏的“录取查询”就可以查询了。
3、通过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
考生可到自己所属市,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4、通过院校招生网站查询
考生可以访问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过程中有哪些情况
1、自由可投
这个状态表示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第二种就是,档案投出去以后被学校退档了,如果被学校退档,考生是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
这个状态就表明考生电子档案已经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没有下载考生电子档案,所以考生要注意查询档案所投学校的动态。
3、院校在阅
这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将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或“预退档”考生名单,但尚不能确定是否正式录取。
4、预退档
这就表示院校按学校录取规则录取时,对成绩偏低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单科成绩等原因不能录取的考生,做出“预退档”,也就是准备退档处理,并且向省高考录取场提交“预退档”考生电子档案等待录检审核。
5、预录取
当考生的状态显示为预录取时,是指院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之后,已经下载了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处于预录取状态并不表明正式被录取,须经省高考录取场录取检查组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6、录取
“预录取”考生经省高考录取场录检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变为“录取”,处于“录取”状态的考生,就是已经被高校成功录取了,就可以等待收取自己的录取通知书了。
甘肃教育考试院有微信吗
摘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2020年北京高考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环球网校快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的具体内容吧!
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招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2〕6号)的要求,为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由各市(州)招委会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招委会具体组织实施,6月30日前完成。
二、体检对象
所有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及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医院
体检医院由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承担。主检医院须按有关文件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参加招生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要求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经过培训后开展工作,凡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承担本次体检任务。主检医师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当年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医生应予回避。
(二)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按照《指导意见》执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体检结论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应制定告知考生本人体检结论的办法。检查前,提醒考生注意在体检过程中体检医生对本人各项体检结论或意见;体检医生如因填涂错误确需更正某项体检结果时,需医生亲自手迹修改,并签字确认即可,一律不得使用涂改液等进行更正;所有项目检查完毕且结论明确后,工作人员应当检查体检表中所有项目是否都有相应结论,确认无漏检、漏填项目后,监督考生阅知本人体检结果并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如考生对于某项体检项目提出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复检,逾期不再受理,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签字;如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检后仍有疑义的,可向市(州)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由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进行终检,并作出最终裁定。
(四)体检表管理
1.体检表上的考生号、考生姓名、考生照片等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体检表要求按考生号顺序每50份装一袋。肝功化验单不得粘贴在体检表背面,直接装入考生档案袋。
2.体检医院印章和医生签章必须使用蓝色印泥。
3.体检医院(站)必须成立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组要对考生体检表进行逐一验收检查,重点检查医生填写有无错项、漏项、表述不清、体检结论与实际不符、印章漏印或不清等情况。
4.体检表条形码由招生部门负责粘贴。条形码粘贴必须沿条码区粘贴端正,姓名一端朝向表格左边,考生号一端朝向表格右边。粘贴时不得超出条码区,不得覆盖黑色同步区。
5.参加体检工作干部要求认真仔细,责任心强。保管和运送体检表,要求专人负责、专车运送。
6.体检表扫描安排高考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
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省教育考试院将为符合规定的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具体要求如下:
1.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残疾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初审,并于5月30日前交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经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汇总后于6月5日前交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
2.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牵头组织由有关教育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3.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评估报告下发相关批复,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依据批复形成《甘肃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送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议申请。经批准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高考的考生,相关考点须按《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配套设施或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高考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检结论是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填报高考志愿,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级招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纪检等部门组成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体检工作方案,全面负责做好本地区考生的体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体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指导本地区的体检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体检医院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体检医生和考试招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有效提高体检报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高考体检质量。
(二)突出疫情防控,细化过程管理
各级招委会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特殊背景下做好高考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各级招委会成员单位对接沟通,切实发挥各级卫生健康、医院和疾控等部门的专业指导和专业管控作用,将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流程、纪律等内容列入工作方案,早安排、严要求,推进分类、分段、错峰、错时体检。
县(市、区)要以学校、招生考试机构为基本单元,对体检考生系统分类,合理安排体检时段和体检人数,原则上先在校生后社会考生。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体检场地、物资、人员、车辆、时段、体温检测与清洁消毒等工作,特别要安排好突发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考生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体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或其他偶发事件。
体检前14天,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各学校、考试招生机构和体检医院要对在校考生、社会考生及参与体检工作的教师和医护人员监测、记录其健康状况,建立健康台账。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收集汇总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记录数据,并将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信息由其单位报相关主管部门,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原则上考生及参与体检工作的工作人员于体检前14天起不得离开甘肃省,有关人员如在体检前14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体检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须在就近定点医院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L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并由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体检和相关工作的条件,无明显异常者,可允许参加体检和相关工作。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体检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追究其个人及所在单位相应责任。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安排专人组织管理学生,严格遵照体检医院的安排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体检中,如发现疑似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并按照防控要求做好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鉴于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级应急响应形势和省内各地新冠肺炎低风险流行态势,体检过程中,对考生及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考试招生机构要商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后报当地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实际需求配备。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问责
各市(州)招委会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大督查力度,对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危害考生利益,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出现错检、漏检、表述不准、结论不准,给考生录取带来遗留问题的,省教育考试院将通报市(州)招委会,由市(州)招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五、收费标准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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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怎么查,查询电话号码及短信方式
甘肃教育考试院有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负责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职生”升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专招生以及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承担部分考试的命题和印制工作。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内设办公室、信息管理处、普通高校招生处、研究生招生处、职业教育招生处、自学考试处、社会考试处、学业水平考试处、命题处、监察室、工会11正处级内设机构和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个下属单位。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为考生服务、为院校服务”的宗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使全省教育招生考试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各项事业长足发展。
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艺术统考没过 参加普通高考行吗
一、2021年甘肃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查询方式
甘肃2021年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甘肃教育考试院(,等到2021年甘肃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开放,大家点击进去,按照要求即可查询,由于时间比较提前,大家可以把网址收藏起来,到时候直接点击就能查询成绩了。
2021年甘肃高考成绩查询方式
1.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2.拨打移动12580信息服务中心、电信168声讯台、联通1161148查分热线;
3.所在县(区)招办查询高考成绩;
4.关注甘肃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甘肃教育”查询;
5.关注甘肃省教育厅新浪官方微博“甘肃省教育厅”查询;
二、甘肃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填报志愿
普通高校招生普通文理类和体育、艺术类各批次、段次实行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模式。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填报志愿的办法、要求及操作流程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一)网上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1)普通文理类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和高职(专科)批(Q段、R段)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段(A段、C段、G段、J段、L段、P段)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高校专项段(H段)除外。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H段设置一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S段不设置院校志愿。
(2)体育、艺术类
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一批(T段、V段)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本科一批(H段、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P段、Q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U段、V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
第二次填报:8月5日20:00至8月7日14:00。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R段),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
3.填报要求
(1)考生要在网上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关闭后,考生所提交确认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疏漏或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同时录取的段次只能选定一类,具体为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U、V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L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
(4)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在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的,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5)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填报志愿(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6)中职升学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选择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个类别中的一个类别进行填报,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类别的,以第一专业所对应的类别为准进行投档。
(7)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考生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专业高校志愿。
(8)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校专项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高校专项招生段(H段)。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不填报志愿,根据前期各学校的录取结果直接投档。
(9)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同A段其他类别计划一起投档。
(10)强基计划入围考生可填报各批次志愿,但被强基计划录取后所填报志愿全部作废,不得参加其他各批次和类型的投档及录取。
(11)填报高职(专科)层次的定向农村医疗专项、直招士官、公安武警类、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及精准扶贫专项等志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L段)后按院校专业按计划性质类别单独设置填报页面,填报时间为: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12)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征集志愿
1.征集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G段)、本科一批(H段)、高职(专科)批S段等三个批次中3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2.征集次数及范围
本科提前批:
A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C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40分(含4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征集志愿时计划统一公布(不再分县(区))。
本科一批:
I段和J段同步征集1次,分段录取。I段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J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
K段和L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K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职升学考试相同),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L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高职(专科)批:
P、Q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R段征集2次,普通文理类征集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第一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征集时适当降分,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征集志愿设置
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4.征集志愿时间
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5.征集志愿投档要求
实行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三)组织分工
1.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照分工及职责负责具体实施。
2.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整体组织工作;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县(区)志愿的网上填报工作,并及时传达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实时监控辖区内各县(区)志愿填报进度;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实时监控辖区内志愿填报进度,提供网上填报志愿所需的网络环境。
(四)填报地点及网址
1.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是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填报网址:。
2.网上填报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
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官网艺术统考没过,可以参加普通高考。
1、艺术类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普通学校和艺术类专业,两者是平行关系,不互相影响。不管艺术类考生有没有通过艺术类考试都必须继续参加高考。
2、艺术类考生通过艺术统考后获得报考院校的专业合格证,持此合格证书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公布以后,各艺术类院校进行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没用通过艺术统考,可以继续参加高考,高考后参加统招。
3、艺术统考是指目前国内比较权威及教育部备案的各大艺术类院校或者各大院校的艺术系对于高中三年级艺术类考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举行的一次综合的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报考院校的专业合格证,持此合格证书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公布以后,各艺术类院校进行择优录取。
4、国家统一在每年的12月直到第二年的元月,在这个期间凡是参加艺术类联考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各艺术类院校在本省设立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考试结束后进行全面的文化课复习冲刺,参加高考。对于个别省市的艺术联考考时间将由各省市教育部门公布的附近考点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将可在全国的部分院校使用。专业考试结束后也是进行全面的文化课复习并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