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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状态查询怎么查询结果,录取状态去哪里查

tamoadmin 2024-05-22 人已围观

简介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找到“高考高招”或者“普通高考”的栏目,点击“录取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和验证码,再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录取结果。还可以用以下方法查询:1. 登录所在省份考试院官网查询,这是最稳妥最权威的查询渠道之一。2. 登录填报院校官网查询3. 其他方式:所在省份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所在省份考试院APP小程序查询、电话查询、或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去考试院查询。一、如何查询

录取状态查询怎么查询结果,录取状态去哪里查

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找到“高考高招”或者“普通高考”的栏目,点击“录取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和验证码,再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自己的录取结果。

还可以用以下方法查询:

1. 登录所在省份考试院官网查询,这是最稳妥最权威的查询渠道之一。

2. 登录填报院校官网查询

3. 其他方式:所在省份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所在省份考试院APP小程序查询、电话查询、或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去考试院查询。

一、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1.网上查询可以在填了志愿的网站上查到,其他网站也是链接过去的。进入网页后,找到录取查询栏,然后准确填写考生的各种信息进行查询。一般网站刚打开的时候,有大量的查询,所以这种方式可能无法使用。

2.电话查询一般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官方电话号码进行查询。一般需要自己准备准考证,这样可以方便的读取自己的准考证信息。

3.短信查询类似于电话查询。编辑信息到指定官方号,然后就可以用短信接收查询结果了。

二。录取过程中考生电子档案的六种状态

(1)自由投档:是指考生档案未被招生机构转出或转出后被招生机构收回。如果是被院校撤回,考生可以看到院校撤回的原因;

(2)已备案:指省级招生办已向高校提交考生电子档案,但高校尚未进行信息备案;

(3)院校在读:表示院校已收到备案信息,正在审核考生电子档案。“院校在读”不代表考生被录取了。省招办提交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看过档案后要退出不予录取考生的档案;

(4)预撤档:指考生因各种原因未被学院录取,学院向省高招办提出撤档。对于每一个预撤档考生,学院都会注明撤档原因;

(5)预录取:指学院已做好录取考生的准备,并已通过网络向省招办提交考生名单,等待省招办进行网上录取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2022年高考录取状态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省级教育考试院公众号一般都会设置快捷按钮,点击菜单栏的“录取状态”就可以进行查询。

登录学校官网进行查询:考生要是想要知道自己的高考录取结果,第一个方法就是可以登录到所报考学校的官网上进行查询,一般而言,学校的官网会提前向考生们公布录取的结果。

登录所在地区的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第2种方法是考生们可以登录自己所在地区的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比如广东的考生就可以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并找到查询高考录取结果的窗口,按要求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以及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到高考录取结果。

查询自己是否被大学录取的详细方法:

1、通过电话进行查询。按照电话中的内容进行输入就可以查询录取结果。

2、通过到填报的高校的校网进行查询。按照身份证信息和姓名进行查询,查询到了信息统一那就是被录取。(只限于未选择学校服从调剂的考生)

3、省招生考试院、省教育厅官网查询

这一查询方法大家最熟悉,不再赘述。想提醒大家的是,现在很多省教育考试院都已经开通了小程序以及官微,这让查询录取结果变得更方便。

4、高校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很多高校的本科生招生网,也提供了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然后,由于高校查询系统与各省招办更新信息是相对独立的,这就意味着我们有可能在这里会更早查询到录取结果。

5、征集志愿填报系统“查询”

很多批次,特别是二本批次,在首次录取结束后,一般都会有征集志愿(征询志愿)填报。然后,我们如果不确定自己是否被录取,也可以登录该系统尝试着进行征集志愿填报。然后,如果系统提示你“无法填报征集志愿”或者你“不符合本次志愿填报”。那么恭喜你,说明你的档案并不是“自由可投”状态,而是已经投递到了某大学,可能马上就会变成“拟录取”状态,请耐心等待结果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文章标签: # 查询 # 录取 # 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