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改革 教育改革

苟晶两次高考多少分-苟晶高考顶替是怎么发现的

tamoadmin 2024-08-08 人已围观

简介1.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这么多年她经历了什么?2.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为何会成了破坏“地方形象”?3.冒名顶替案频繁,是否有辱孔子?4.苟晶被冒名有新进展,班主任率人找上门,你怎么看?5.山东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顶替者系班主任女儿,她为何22年后才发声?6.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这么多年她经历了什么?苟晶是一个出生在山

1.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这么多年她经历了什么?

2.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为何会成了破坏“地方形象”?

3.冒名顶替案频繁,是否有辱孔子?

4.苟晶被冒名有新进展,班主任率人找上门,你怎么看?

5.山东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顶替者系班主任女儿,她为何22年后才发声?

6.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这么多年她经历了什么?

苟晶两次高考多少分-苟晶高考顶替是怎么发现的

苟晶是一个出生在山东省济宁市庄洁镇的女孩。因为贫穷的家庭条件,从小就努力学习,而且从未放弃。然而,这样一个前途光明、勤奋的女孩已经被两次送上大学所取代。尽管她后来知道了这件事,但出于各种原因,她没有说出来。直到不久前,山东省有242人被替换去上大学,她公布了自己的经历,并报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只要求得到一个答案

19年,她参加了第一次大学入学考试。当时她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但她的分数却很低。所以她鼓起勇气开始复读。1998年,她第二次参加了高考,但她连大专的分数线都没有达到,但半个月后,她收到了一个从未申请过考试的学校的通知,但在这所学校学习了一年后,她什么也没学到。

后来苟晶通过工厂的招聘来到浙江,在那里她遇到了她现在的丈夫,并结婚生了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家电力企业经理,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和汽车。她渴望大学生活还买下了大学周围的房子,有时间的时候就会走进去感受校园气氛。

其实早在2003年,她就已经知道了自己被顶替,因为老师通过苟晶妹妹带一封道歉信回来,她记得信中内容:?我女儿不如你聪明,作为父亲对我来说不容易。我让她顶替你去上大学。作为一名教师,这样做确实违背了我的道德,但请原谅我?。收到道歉信后,苟晶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取代上了大学。当时苟晶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去追究。她还从同学那里得知,邱的女儿代替她去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后来被分配到济宁的一所中学当后勤老师。

过了这么多年,苟晶的心里一直很关心这件事。今年的父亲节,她想起了她的父亲,这是她父亲去世前最大的遗憾。此外,她不断收到朋友和同学关于山东代替上大学的分享,所以她公开了。至于第二低高考落榜的原因,现在还不清楚。

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为何会成了破坏“地方形象”?

苟晶自曝自己的考试名额被别人占用了,那么能让地方的?形象?受到影响吗?笔者觉得,即便出现这种事,也只是个别现象,并不会影响地方的精神面貌和整体形象。

所谓的形象,有由多种因素来形成的,比如说城市的精神面貌、城市的环境卫生以及地方经济等等,苟晶是齐鲁人,这里一直都是农业大省,作为孔子的故乡,济宁也一直被称为了礼仪之邦,而且济宁也有着众多的知名景点,比如孔庙、孔府、微山湖等等。那么一个苟晶就能影响到济宁的地方形象吗?笔者觉得还是不可能的。

苟晶当年名额被占有,这件事的确令人气愤,而且为苟晶感到不 公,苟晶之所以时隔多年都才公布此事,也是事出有因的,在她之前,另一件类似爆出,因此苟晶才选择了?自曝?,自己当时考上了中专,苟晶有些不甘心,所以她选择了复读,结果后来才得知,她第一次的自己没有去读的中专成绩被自己老师的女儿占用了,事情败露之后,老师也给她写了忏悔书,苟晶也就没有再去追究此事,就这样一切又恢复了平静。而到了2020年,陈春秀曝光之后,苟晶也想起了自己的往事,因此也进行了自曝声明。

首先我们不说结果如何,单从这种事的本身来看,就是一种可耻的行为,但不知为何,这种荒唐而令人愤怒的事情,在新时代中屡屡出现。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目的、为了自己亲属,利用了自己的?方便?,做一些不道德的令人气愤的事情来,可是却还有很多配合的人,不知这些人的内心又是如何想的,他们究竟为什么要同流合污呢,对于这样的人,除了严惩以外没有任何的方式可令人解除心头之恨。

这种事的确会给某一行业带来负面影响,让世人产生厌恶感,但这又能怪谁呢?个别人出了事,难道就与整个行业无关吗?如果日常管理严格,又怎能出现害群之马呢?所以说,即便是影响了形象,即便是让本地的?颜面扫地?,那么这种事也应该曝光,也应该公之于众,让世人都见识一下这些不法的人的丑陋的面孔,让人对该地这一行业有个清醒的认识。

总之,接连此类的出现,真的是让人很气愤,不过这毕竟是少数,是个别现象,大家也不用太在意,如今已经是新时代了,很多消息都可以从网上查到的,如果大家有什么疑问,就可以自己查一查,这样业可以避免类似事情发生了。

齐鲁大地还是有着很多吸引人的地方的,小编觉得,此事并不会影响当地的形象。

冒名顶替案频繁,是否有辱孔子?

我认为冒名顶替案和孔子形象没有大的关联。

最近这段时间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层出不穷,这些在十几二十年前发生的案件陆续被扒出来。有几百名学生被冒名顶替上了大学,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比如陈春秀和苟晶。这些被冒名顶替的,一部分发生在山东。大家都知道,孔子的故乡是鲁国,也就是现在的山东省。那么在孔子的故乡,这样一个传统文化历史悠久的城市,发生了这么多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对孔子的形象有没有影响呢?不好的影响肯定会有,但不至于说辱没了孔子,大众都是明辨是非的。

被冒名顶替的学生中,有家庭困难的农家女陈春秀。她的父母都是农民,为了供她上学,可谓十分辛苦。父亲也十分赞成陈春秀努力学习,通过知识改变命运。但是努力学习获得的成绩却被心思不良之人窃取,自己还以为没有考上,只能去做其他工作。她一直渴望着上大学,别人的违法操作让她白白丢失了上大学的机会。

讨论热度比较高的还有苟晶。她属于冒名顶替案中生活得比较好的一个人了,她现在做生意也有不错的收入。但这并不能抵消别人对她犯下的罪过。苟晶曾经爆料说她两次参加高考的成绩都被顶替。虽然最后查实她确实有夸大的成分,在第二次高考时的成绩并没有达到重点分数线,只能去一般的学校,但这也不是不法分子冒用她高考成绩的理由。

顶替多发,每一件事都能查出来是当权者利用当时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钻空子,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名额,改变了别人的一生。顶替了别生的人,一直心安理得地冒用着他人的身份,这是多大的讽刺,他们的内心应该会充满煎熬吧。

苟晶被冒名有新进展,班主任率人找上门,你怎么看?

近日,我看到了认证为?山东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当事人?的苟晶的媒体平台,翻阅了近几日她发的文章和,我认为这是一个贫寒子弟的血泪哭诉,自己的十年寒窗为他人做了嫁衣,自己的人生,前途被他人偷走,这样的事搁在谁的身上也受不了,也会愤懑发声为自己讨回公道。

23年前的19年,那一年苟晶19岁,刚刚参加完高考的她兴冲冲地赶到学校查看自己的分数,她对自己的成绩是很有信心的,毕竟从小到大,她的成绩都是拔尖的,在班上没有出过前五。但是当她看到高考的成绩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成绩居然在班级垫底,班上五十多个同学都考上了大学,而自己这个平时的尖子生却连个专科也没考上。

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因为自己考场发挥的不好?但是成绩就在那里,当时的苟晶虽然万分失望,也只能埋怨自己。在那个年代,家里出一个大学生不仅是家庭的骄傲,甚至是村里的骄傲,一向优秀的苟晶?考砸了?,家里的人既失望又担心,唯恐苟晶会想不开。苟晶也没有放弃,她参加复读,准备再战高考。

复读的苟晶,成绩还是那么优秀,月考,期末考,模拟考都没有问题,甚至在全区几万名考生中,她还曾经夺得过第四名。按理说,这样的成绩参加高考,即便是发挥不好,考个大学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命运似乎在跟苟晶开玩笑,第二年的高考成绩出来了,她的分数只比去年多考了2分,再次落榜。

苟晶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何会屡战屡败,但是她哪里知道,她的失败并非是发挥不好,而是她的人生,已经被人偷梁换柱,早已有人拿着她的录取通知书去往北京的大学报到了,那个人便是她班主任的女儿。

苟晶确切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2003年,她的班主任给她写了一封道歉信,在信里班主任写到:?我女儿没你聪慧,作为一个父亲,我非常不容易,在你第一次参加高考时,我让女儿顶替你上了大学而那时,顶替者已经在一所学校做老师,负责后勤工作。

当时的苟晶并没有选择将此事公之于众,儿子刚刚出生,生活比较拮据,就算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又能如何呢?一方面木已成舟,即便自己去追究,也不能再去上大学了,只有遗憾和无力;另一方面没当时她连个正式工作都没有,一个人带着孩子,收入微薄,确实也无力去打这个官司。所以,苟晶当时选择隐忍,把信放在了抽屉里。

随着山东聊城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被曝光,冒名顶替引起人们的关注和热议,趁着这个东风,苟晶终于说出了自己23年前的困惑,她想探求一个真相,想知道自己当年到底是怎样落榜的,哪些人通过什么方式偷走了她的人生。

根据苟晶今天所发的,在发帖72个小时之后,班主任带着几个?陌生面孔?奔波七百余里,来到苟晶所在地,从中午一直蹲守到晚上,班主任更是来到她上班的地方,逢人便问苟晶的下落,这让苟晶有点害怕,怕这个已经8旬的老人找她拼命,怕自己会心软下来,不能坚持寻找真相。

但是,现在事情已经引起大家的关注,山东也已经成立了专案组,事情水落石出只是时间的问题,我想也应了那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从决定偷走别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会被人唾弃,而偷来的前途也必将随着事情的水落石出而毁于一旦。

山东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顶替者系班主任女儿,她为何22年后才发声?

"借着这个风口,我也想要一个答案。"

以上为山东女子苟晶为何时隔22年才发声的原因。22年前苟晶两次被人冒名顶替,原本应该在北京上大学的她,却仅仅在湖北上了一个专科。苟晶的学习成绩很好,完全是重点的水平,就因为被人冒名顶替而改变了人生轨迹,家中父亲也因此郁郁而终。

一、苟晶成绩被班主任女儿冒用,而班主任仅仅用忏悔书道歉

19年,苟晶参加高考,成绩很不错,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对于山东小县城出来的苟晶来说,这样的前路本应该更加辉煌。然而苟晶却并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以为落榜的她开始了复读之路。其后1998年,苟晶考前摸底考了考区第4名,这样的成绩给了她万分的信心,然而她却只收到了湖北一所普通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然而苟晶却并没有填报这所学校。苟晶不知道怎么办,小县城出身,苟晶没权没势最终还是去了这所学校。

2002年,在北京读书的一个朋友告诉苟晶她遇到了一个和苟晶同名同姓的人。因为名字的特殊,苟晶才想明白或许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了。经过一些周转,苟晶的父亲联合所有能用到的力量查到了女儿的成绩,才知道她确实被人顶替了。2003年,苟晶收到了来自高中班主任的一封忏悔信,信中交代了整件事情的原委。因为班主任的女儿成绩太差,于是他利用让自己的女儿代替苟晶,成功的到北京上大学,如今还当上了教师。这封信还是转交给苟晶的,丝毫感觉不到道歉的诚意。身为教师,知法犯法,如果不是事情败露,苟晶或许连一份忏悔信都收不到。

而1998年的顶替者,直到如今都没找到。苟晶被人冒名顶替两次,三年高中辛辛苦苦挑灯夜读,最后却莫名其妙读了一所湖北的普通大学。2013年,苟晶人海漂泊才终于定居下来。若不是山东农家女的时间持续发酵,苟晶或许都没有一个机会为自己要一个解释,要一个答案。

二、是谁操纵了苟晶的命运,山东242人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何时才能获得公道

"是谁操纵了我的命运?"苟晶的父亲至死都不知道真相,因为女儿的事情22年始终为她担心。经过调查,山东共有242名大学生被人冒名顶替。是谁有这样的权利,有这样的势力改变这些无权无势大学生的命运。若不是农家女陈春秀,他们是不是永远没有权利得知真相。教育公平不是一句空话,三年高考的辛苦成果凭什么被别人轻轻松松拿去。身为人民教师,却利用职权伤害自己的学生,这样的人真的配为人师表,为人父母吗。苟晶的事情必须得到一个说法,当初的加害人必须向苟晶道歉。一份忏悔信就想让自己心安理得,做梦呢吧。

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

高考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情。最近?陈春秀、苟晶莹先后被冒名或被顶替上大学?的引爆舆论,目前,苟晶的调查结果已经出来,处理了15名有关人员,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的调查结果尚未揭晓。高考顶替者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一、侵权责任

在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中,从民事责任承担角度来看主要需承担侵权责任。

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中往往需要运用到被侵权人的?姓名?,将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所谓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侵害姓名权是表象,更重要的是通过侵害姓名权的方式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受教育权。《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高空冒名顶替者通过实施冒名顶替行为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受教育权。

前有被誉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齐玉苓案?值得关注和借鉴。1990年,陈晓琪在其父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毕业后,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1998年,齐玉苓偶然发现了陈晓琪的冒名顶替之事并于次年1月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定齐玉苓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害,被告应停止对原告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并向齐玉苓赔礼道歉,赔偿齐玉苓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二、刑事责任

1 伪造居民罪

冒名顶替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需要使用被顶替者的姓名和身份,由此其往往可能需要伪造、变造等能够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伪造居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伪造国家公文和证件罪

冒名顶替者为达到顶替的目的,可能伪造、篡改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国家公文或证件的,该行为可能触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行贿罪

冒名顶替者在实施冒名顶替行为时往往需要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助,如果在此过程中,其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财物以达到谋求顶替目的,其将因此行为触犯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4 受贿罪

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在冒名顶替中向顶替者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将因此触犯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文章标签: # 苟晶 # 自己 # 冒名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