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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异地高考政策文件,河南异地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6-17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可以在异地考试吗2.我小孩是广西户口从幼儿园一直到高中都是在长沙读书,可以在长沙参加高考从河南省教育厅传来好消息,河南省异地高考方案出台,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鉴于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已经结束,河南省招办将于近期重新开启高考报名平台,为符合条件
1.高考可以在异地考试吗
2.我小孩是广西户口从幼儿园一直到高中都是在长沙读书,可以在长沙参加高考
从河南省教育厅传来好消息,河南省异地高考方案出台,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鉴于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已经结束,河南省招办将于近期重新开启高考报名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补充报名。
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下发后,我省迅速启动了方案制定工作。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我省《实施意见》)正式公布。
《实施意见》规定,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须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
高考具体报名、考试和录取办法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中考具体报名、考试和录取办法由各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亮点一:将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纳入其中
我省《实施意见》在政策实施对象设置上统筹考虑各类群体需求,最大程度地扩大了政策受惠面,将省外到我省就业人员和省内转移就业人员统一纳入政策实施范围。此外,该政策还结合中原经济区的实际,将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也作为政策实施对象,此举有利于拓宽中职毕业生升学渠道,有助于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多的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
亮点二:对随迁子女的父母不再作社保年限要求
政策制定过程中,做到了全面贯彻国办《通知》精神,并深入全省多个地市、高校、高中和中职学校进行了调研,综合分析了我省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就学的实际情况,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多次召开座谈会、印发征求意见,广泛征询了专家学者和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以及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的意见,对国办《通知》中提出的进城务工人员需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家庭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一方参加社保年限、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四项条件进一步予以细化,不再提出社保年限要求。
亮点三:有助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我省《实施意见》不仅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还有利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的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实施意见》的出台,一方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免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引导更多人口进入城镇就业、就学,对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原经济区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相关改革目标的落实,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三大举措确保政策落实
《实施意见》出台后,我省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以保证政策实施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省教育厅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本区域内中小学、中职学校进行全面宣传,详细解读政策要点,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家庭都熟知政策、用好政策。
细化报考条件。省直相关部门将指导各地制定具体报名办法,明确报考手续,简化报考程序,缩短审核时间。
增开报考通道。鉴于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已经结束,省招办将于近期重新开启高考报名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补充报名。
河南的很宽松
高考可以在异地考试吗
我省公布了异地高考政策:从2013年起,有本地学校正式学籍的外来务工子女,可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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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27个省市已出台异地高考政策,比较来看,“京沪粤”门槛偏高。专家认为,要彻底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就必须进行改革。
新政
无社保年限要求
考生要有正式学籍
2012年最后一天,我省公布了异地高考政策。
相比较而言,我省的异地高考政策门槛较低。
我省政策规定:从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须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流入地学校正式学籍。
“结合我省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就学实际情况,我们对社保年限没做要求。”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在政策实施对象设置上也统筹考虑各类群体需求,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政策受惠面,一是统筹省外到我省就业人员和省内转移就业人员升学需求,二是统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升学需求。
我省异地高考方案从今年开始实施。目前我省高考报名已结束,不过省招办将于近期重新开启高考报名平台,增开报考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考生补充报名。
影响
对我省高考影响不大
我省的异地高考方案,对本省高考影响不大。
“河南是全国第一高考大省,考生多,分数线也高。尽管我省异地高考门槛低,但对外地户籍考生没啥吸引力,对本省考生应该不会有冲击。”我省一高中老师说。
不过,我省出台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中,还提到了初中毕业后的升学考试问题,对于中考的具体报名、考试和录取办法将由各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多年来,外来务工人员希望子女在郑参加中招考试的呼声一直没停息。这几年,郑州市也在逐渐放宽政策,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考郑州的职业学校及部分高中,不过优质高中却始终没全部放开。
由于省内各地教育资源相对来说不太均衡,如果中招考试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放开,势必会吸引一部分学生来郑州读高中。
有郑州市民担心,放开中招考试,可能会对本地户籍考生形成冲击。不过,这只是猜测,具体政策还没出台。这对各地在细化政策时,如何规范优等生的流动等方面将是个挑战。
全国
异地高考方案可分为四类
此前,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表示,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的问题,全国1/2省份没有压力,1/3省份有压力但不大,“北上广”压力大。
目前,有27个省市不同程度地出台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方案,西藏、海南、内蒙古、青海和宁夏等省份还没透露方案。
从已公布的方案看,大概有四种类型:第一类是只有过渡方案,即只能报考职业院校,本科基本没提到,例如北京和天津;第二类是广东和上海,属于渐进性方式,要求考生家长有居住证等;第三类是要求考生父母有合法稳定工作、住所,甚至有社保,同时要求考生有三年学籍;第四类只对学生学籍年限有要求。
整体来看,异地高考的门槛设置差别是根据当地流动人口和高考指标来决定的。流动人口越多,门槛就越高。有些地方竞争非常激烈,条件虽然相对宽松,但不会对当地形成太大的冲击,比如山东和河南等。
京沪粤
设居住证、社保年限等“关卡”
从目前各地公布的政策看,北京、上海和广州的门槛相对偏高。这三个地方流动人口都很多,北京和上海的高考录取率整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所以门槛的设置相对较高。
北京:从2014年起允许随迁子女报考“高职”;2016年前不会放开“高职”之外的异地高考;长期政策将努力保障京籍生源录取比例不受影响。
上海:从2014年起,持居住证A证的人员子女按规定可在上海参加中高考。外来人员办理A证,需要在上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且积分达到规定分值。
广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从2014年起可报考高职院校。2016年起,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粤高考“门槛”包括持居住证3年以上、缴纳社保3年以上、在粤读3年高中等六大条件。
说法
“高考制度不改,异地高考就没出路”
在教育专家熊丙奇看来,在现行高考制度下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在流入人口少、高考竞争激烈的地区,能行得通;在流入人口多、高考竞争不激烈的地区,地方政府必然考虑本地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员的高考利益平衡、城市的教育资源和承载力,设置很高的门槛。
他认为,当前解决异地高考的思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我国实行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各高校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各省市,如此一来,高考录取指标就变为各省的蛋糕,高考按户籍报名的规定就是这么来的。
熊丙奇认为,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必须推进高考改革。具体来说,就是按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思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打破现行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如重点大学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完全自主招生、高职高专实行注册入学等。
我小孩是广西户口从幼儿园一直到高中都是在长沙读书,可以在长沙参加高考
可以的,每个省的要求不同,需达到要求才可以异地高考。
以下是几个省异地高考的具体要求:
1、北京:
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2、上海:
持居住证C证人员子女只能在上海参加中职考试,只有持A证者的子女才可以在上海就地中高考。而根据上海《居住证管理条例》,在该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参加上海本地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办理居住证C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办理居住证A证。
3、广东:
2014年起,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招生考试,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4、宁夏:
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含6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
扩展资料:
1、实施年限:
20省2012年有条件放开
有20省份在2012年就将有条件放开“异地高考”。这些省份涉及安徽、江苏、广西、云南、重庆、浙江、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山西、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广东(高职)和新疆(往届中职生考高职)和内蒙古。
其中有的省份实现了随迁子女满足条件后与当地考生同等报考录取条件,而有的省份则还只能针对高职(天津、广东和新疆),或省属高校(云南的部分非滇籍随迁子女考生),而不能填报高水平大学。
而贵州、福建、上海、四川、宁夏、陕西(高职)、山东和海南则要等到2014年有条件放开“异地高考”。
2、开放程度:
超20省异地生无差别招录
除了上海和广东,有23个省份在制定“异地高考”政策时,将最终的目标设定在与省域内考生的考试录取问题上,无差别或无特别限制性对待。
这22个省份包括山东、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浙江、江西、湖南、湖北、贵州、安徽、福建、内蒙古、山西、陕西、江苏、广西、云南、四川、重庆、甘肃和海南。
只不过有些省份对这种无差别对待,提出了前提条件。比如海南省则需要考生有6年学籍,其父母有6年社保、6年居住。
2014年2月21日,教育部副司长杜柯伟表示,继2013年12个省市率先实施随迁子女当地高考后,2014年,北京、天津、陕西、内蒙古、上海、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市也将陆续解决这一问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异地高考
完全可以,但还需要符合河南省《异地高考方案》规定:
(1)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
往届毕业生;
(2)高考报名时,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学籍证明材料。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2〕115号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 作 实 施 办 法
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根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12〕46号)精神,结
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坚持有利于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原则,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做好随迁子女在我省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工作。
第三条 随迁子女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当地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一)在我省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并取得当地学籍的随迁子女,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并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录取。
(二)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要求到父母务工所在地普通高中就读的随迁子女,参加户籍所在地中考并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后,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可转入同类普通高中同层次学校就读。
(三)要求到父母务工所在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按教育部规定,实行注册入学制度,凭本人初中毕业证书在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四条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
(一)普通高中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1)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
往届毕业生;(2)高考报名时,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学籍证明材料。
(二)在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
第五条 本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及在异地就读高中阶段教育的非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除按有关政策到规定地点报考外,既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其报考时,需提供相应的学籍或户籍证明材料。
第六条 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等有关政策,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各项工作。流入地
政府及发改、教育等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标准建设和布局普通高中学校,满足区域内包括随迁子
女在内的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需求。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随迁子女的学籍管理,按照我省有关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统一部署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
名、资格审查、考试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服务与管理,及时提供有
关证明材料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