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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考改革了_陕西高考改革新方案

tamoadmin 2024-06-02 人已围观

简介1.2023年陕西高考政策2.陕西2021高考新政策3.陕西高考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什么时候开始实行?4.2023年陕西省高考政策5.陕西省2023高考政策陕西省2024年高考政策如下:2024年起,陕西省将对高考艺术类招生进行改革。针对考生及家长关注的各类省级统考的科目和分值如何规定等问题,4月3日,省教育考试院就《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了解

1.2023年陕西高考政策

2.陕西2021高考新政策

3.陕西高考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4.2023年陕西省高考政策

5.陕西省2023高考政策

陕西省高考改革了_陕西高考改革新方案

陕西省2024年高考政策如下:

2024年起,陕西省将对高考艺术类招生进行改革。针对考生及家长关注的各类省级统考的科目和分值如何规定等问题,4月3日,省教育考试院就《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了解读。

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省级统考基本覆盖全部艺术类专业。按照教育部要求,2024年我省将音乐类、舞蹈类省内院校校际联考调整为音乐类、舞蹈类省级统考,新增表(导)演类和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不再组织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

省级统考由原来的3类增加至6类,除生源相对较少的戏曲类专业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省际或校际联考外,“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个科类均组织省级统考。改革后,艺考省级统考的每个科类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同时,改革后考生文化课成绩所占的比重提高,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艺术类专业使用综合成绩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另外,改革后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高校和专业大大增加。改革后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均采取平行志愿模式录取,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考生志愿匹配率将显著提高。

2023年陕西高考政策

关于陕西新高考政策解读如下:

从2022年起,陕西省高考成绩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

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陕西省2022年9月份将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从2022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开始。

将使用新教材、新课程进行学习。为了更好的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我校师生、家长,需要时刻关注高考的新政策新改革,确保跟进高考进度。

陕西2021高考新政策

2023年陕西高考政策

高考2023新政策如下:

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3+1+2高考模式各科目分数及总分,高考总分750分。

"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高考改革省份及时间:

截至目前,分五批29个省(区、市)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

前三批有14个省市的新高考已平稳落地。

第一批:上海、浙江;

第二批: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第三批: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第四批: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

这七个省份的新高考将于2024年落地。

第五批: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

这八个省份的新高考将于2025年落地。

陕西高考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法律分析:1、陕西省2019年6月底前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2、从2022年起,陕西省高考成绩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

3、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

4、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5、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由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

外语“一年两考”

外语实行“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分别在4月份、6月份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考试科目总分750分

高考科目有所变化,但总体分值仍为7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选考科目3科均为100分。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减轻考生的心理负担。

高中分设两类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课程方案中设定的14个科目,由省和市分别具体组织,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自主确定选择3门参加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3科成绩要计入高考。

选考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时间由省教育厅根据国家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统一确定。合格性考试14个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结随考,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高二年级3个科目,高三年级9个科目,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另文确定)。合格性考试每科目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成绩呈现方式不再是分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本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E等比例不超过5%。

法律依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023年陕西省高考政策

陕西高考改革新方案2019年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组织省内一本批次招生高校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加大省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在保证落实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投放比例。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及时公示相关信息。

2、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划片入学,100%的公办小学、90%以上的公办初中实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整合公办学校资源,缓解热点学校择校问题。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利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完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办法和招生入学制度,明确新生录取规则,规范招生程序。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培育办学特色,实现与公办学校差异化发展。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定《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合格性考试的科目设定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门课程。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范围内。考试随教随考随清,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第二周的后3天进行。合格性考试(含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各科成绩均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等级性考试科目设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课程。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内容范围内。考试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后进行,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参加2022年后(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考试。该考试成绩用于高校招生,连续2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各科考试的卷面总成绩为依据,按实际参加该次考试考生总数(缺考考生除外)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各等级划分比例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5%。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汇总成绩,信息技术科目采用上机操作考试方式,其他科目采用书面笔试形式进行,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合格性考试另设技能操作测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时间进行,市、县、区组织实施;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的合格性考试由省级专业考试机构对考试命题、组织方式、评分标准、监考标准提出统一要求,设区市级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省级教育部门进行抽查和监督。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定《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评价方法与程序采取写实记录,定期整理遴选,在公示审核后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全省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和省、市、县三级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同时建立健全审核、信誉等级、公示与举报投诉、责任追究等制度。综合素质评价要客观记录、内容全面、体现特色、注重过程、公开公平、强化监督。

3、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相对分开,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方式为,省教育厅制定指导意见,招生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4、改革高考考试内容。高考统考科目均采用国家试题。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全国统一考试试卷,其中外语科目试卷包含听力考查部分,成绩计入总分。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为: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试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试点高校要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明确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公布录取结果。试点高校组织的测试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后进行,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单独设置填报志愿批次,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正式投档之前。

3、改进录取方式。坚持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积极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4、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省属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建立招生委员会,聘请监督员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制度。建立高等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试行高校之间学分转换,积极推进不同学校、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积累与互认。参照高职分类考试制度改革办法,按照省级统筹、分类考试、多元录取、提高质量的原则,探索高等继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完善考试招生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推进部门协作机制和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构建符合实际、科学规范、严密有效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继续完善诚信制度,加强对考生、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考试招生规范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公开公示、涉密工作严格保密、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及时公布结果。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2019年6月底前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22年起,高考成绩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由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

2、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本科院校要于2019年前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提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体现在每年度的招生章程中。

陕西省2023高考政策

2025年起——

■ 除提前批次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录取

■ 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别划线分别投档

■ 采取院校专业组方式录取

6月27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标志着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陕西高考综合改革从2022年全面启动,2025年整体实施;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怎么招”等关键问题;打破了传统的文理科“固定组合”考试模式,给了学生更多“选择权”;改变了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学生的模式,向“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转变;突破了单一高考录取路径,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转变。

陕西省2023高考政策如下:

1、不再区分文理科

原高考生只能选择文科或理科参与高考,在新高考政策下不再区分文理科,考生需要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另外考生首先在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2、高考总分计算方式改变

原高考是由语数外+综合(文理)构成,在高考新政策下依旧是由语数外+必选+自选构成。自选科不再评分而是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划分,E等级为不合格。以参考人数和卷面得分为依据,实行赋分制原则。

3、烈士子女增加20分,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归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增加10分,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备案。

6、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备案。

符合上述护理项目的考生,必须经本人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省、地、学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可认可。高等中等教育学校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考生所在班公布。未公布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数不得计入备案成绩并使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数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文章标签: # 考试 # 招生 # 高考